有關市、擴權縣(市)發(fā)展改革委(局),省教育廳: 你們報送的2015年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及有關附件收悉。按照《河北省工程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》(冀發(fā)改技術〔2009〕1017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經項目答辯、專家評審、實地考察和綜合審查,現批復如下: 一、原則同意分布式光伏發(fā)電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工程實驗室、先進鑄造裝備工程實驗室等11個項目列入2015年河北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(見附件)。 二、請你們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(以下簡稱“項目”)的投資及完善相關建設條件,按照申請報告提出的建設內容組織開展項目建設,保證項目順利實施。 三、請你們加強組織與管理,幫助建設單位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發(fā)生的問題困難以及檢查工作實驗室目標完成情況,按《辦法》的要求于每年12月底前將項目建設和目標完成情況匯總上報省發(fā)展改革委。 四、完成項目建設內容和目標任務后,建設單位應及時編寫項目驗收報告,向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,并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請省發(fā)展改革委組織驗收。驗收合格的項目由省發(fā)展改革委頒發(fā)河北省工程實驗室牌匾。 附件:2015年河北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表 河北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12月8日 冀發(fā)改高技[2015]1395號附件.xlsx 原文鏈接:http://gjsc.hbdrc.gov.cn/web/web/gjsc_gzdt/4028818b5166bd250151900e913f3b48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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